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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议传递!这份文明骑行倡议请收好!

两轮电动车驾驶人:你们好!

文明交通是城市形象的名片,是城市文明的风向标,随着我市常态长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深入开展,广大市民文明交通意识不断增强,文明出行习惯逐渐养成。为进一步引导两轮电动车驾驶人员形成适应时代需求的精神风貌和行为规范,全速推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争创工作,提升城市形象,彰显景德镇市作为全国文明城市的幸福文明风采,市常态长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宣传教育组在全市范围内发起文明骑行两轮电动车倡议传递活动:

一是倡导文明交通行为。自觉养成“按灯停走、按道行 驶、按线通行、按位停放、按章驾乘、按规处罚”的交通习惯,服从交警和交通志愿者的指挥劝导,遵守交通法规,保持安全行车车距,自觉做到礼让斑马线、按序排队通行、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辆灯光、各行其道等文明交通行为。

二是摒弃远离交通陋习。摒弃争道、抢道、占道,乱停乱放、乱掉头等不文明交通行为;拒绝酒后驾驶、闯红灯、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远离在行驶中拨打、接听手机,抛洒物品污染和破坏道路路面等交通陋习。以模范遵守交通法规为荣,以不遵守交通法规为耻。

三是依法依规挂牌上路行驶。为了保障两轮电动车驾驶人合法权益,维护正常交通秩序。在购买两轮电动车时需认准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电瓶车)必须具备“3C”认证资质,无论是电动摩托车还是电动自行车都应当凭购车发票、车辆出厂合格证等资料,前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挂牌后方可上路行驶。

四是戴好头盔安全出行。头盔是保护驾乘人员头部的一种有效防护工具,头盔可以防止85%的头部受伤,不戴头盔头部损伤率是戴头盔的2.5倍,致命伤不戴头盔是戴头盔的1.5倍,头盔可以说是骑行者遇到危险时的最后一道防线。购买头盔应认准“3C”认证标志,佩戴头盔时应自觉系好束带,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很好地保护头部安全。因此,驾乘两轮电动车佩戴头盔,不仅是法律的规定,更是安全的需要和文明的体现。

交通安全维系着每一个家庭的幸福,文明交通关系着一座城市的宜居水平。广大电动车驾驶人,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自觉告别交通陋习,争做文明交通的实践者、参与者、支持者、传递者,为我市常态长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在此,我倡议我传递我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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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曹璇月

校      对:江   超 陈   萌

审      核:余   珺

监      制:黄   胜

文章来源:景德镇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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